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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五年陕西乡试合阳四举人说略

乾隆《合阳县全志》有:“崇祯十五年,四人,仵魁,六名,后改名劭昕,字念昔。国朝顺治九年二甲进士,官浙江道监察御史。杨丕孟,知东阳县。党丕禄,知昌邑县。侯树屏,有传。”崇祯十五年(1642)距离大明王朝的最后时日仅仅就剩下两年的时间,因此,第二年的春闱虽然还正常举行,但仵魁等人显然是没有能够赴京师参加...

乾隆《合阳县全志》有:“崇祯十五年,四人,仵魁,六名,后改名劭昕,字念昔。国朝顺治九年二甲进士,官浙江道监察御史。杨丕孟,知东阳县。党丕禄,知昌邑县。侯树屏,有传。”崇祯十五年(1642)距离大明王朝......

乾隆《合阳县全志》有:“崇祯十五年,四人,仵魁,六名,后改名劭昕,字念昔。国朝顺治九年二甲进士,官浙江道监察御史。杨丕孟,知东阳县。党丕禄,知昌邑县。侯树屏,有传。”

崇祯十五年(1642)距离大明王朝的最后时日仅仅就剩下两年的时间,因此,第二年的春闱虽然还正常举行,但仵魁等人显然是没有能够赴京师参加会试。这四位举人自然是相互认识的,考中举人之前,至少在县庠里是有同窗之谊的。但是,他们四个人,再加上一个雷景遇,应该也曾是县庠的同窗。极为偶然,他们就有了一次相聚,而且是一次明显具有历史意义的相聚。

我们先看《合阳县全志》的叙事。其文曰:

魏天命,报德里人。少习武,有膂力。盘据梁山,顺治二年冬,谋同淳化里人康姬卫作乱,破城邑。知县张延褆、典史丁同泰俱为所杀。三年春,谋同王执礼西破澄城,知县靳榜亦为所杀。于是,据邑城者多日。姬卫东攻韩城之芝川,天命南攻朝邑,至白冢被执,脱械归。康姬卫为官兵所袭,擒杀于耀州张果老堐。天命仍据梁山,畜马匹,缮甲兵。

至五年春,复将攻邑城,声势益张。庄曾明请有大兵。关门马副帅以兵协剿,畏其负嵎,坐城中不出。久之,大兵且还矣。曾明密与丞汪维城计,致天命于城南和家庄,就擒焉。

曾明诗以记之,属和者不一其人。

寇患年来苦未休,征尘甫过渠魁囚。无人阃外能戡乱,有箸席前可借筹。余孽鼠逃知计尽,残黎鸠聚幸魂收。莫忘此日梁山事,好把壮怀抒远猷。(庄曾明)

四野欣欣庆绍休,泮宫载献鲁侯囚。拘原不借韬钤力,执讯惟凭帷幄筹。东辅光腾郞宿灿,西垣彗殒欃芒收。剑刀改作犊牛佩,竚望皇纶旌壮猷。(举人侯树屏)

啸聚緑林卒未休,贤侯独献泮宫囚。虎符空羡元戎佩,豹略还序儒将筹。羽檄不惊官舍静,桑麻有序甸原收。麟图想到开新画,文武勋隆推大猷。(举人杨丕孟)

不战屈人谁匹休,于今谈笑竟俘囚。朝歌采线余长筭,渤海犊牛多运筹。野静平看妖雾卷,林空时见阵云收。从来鼙鼓思贤将,不佀弹琴光帝猷。(举人仵魁)

干戈共道几时休,在泮何期得献囚。单骑无烦迭阵鼓,壶浆羞语唱沙筹。攻心劲草同风偃,绕树惊乌带月收。坐镇应知饶武库,行看云关敷清猷。(举人党丕禄)

潢池浪涌苦无休,御侮逢君幸执囚。漫说孙吴帐下略,深藏韩范胸中筹。千村民社单车奠,万里烽烟一剑收。此日屏翰需吉甫,且看枚卜抒弘猷。(举人雷景遇)

庄曾明是清顺治年间委任的第三位合阳县令,前面两位是张延禔和彭有义。从清初的形势看,地方安定是所有官员都必须面对的事情。顺治二年冬到五年春,魏天命及其追随者持续展开的抗清军事活动,对关中地区安定具有明显的威胁。而庄曾明在诱捕魏天命成功后,进一步通过一系列其他活动尽快恢复了合阳地方秩序。在这期间,崇祯十五年的四位举人和顺治三年(1646)中举的雷景遇同时与庄曾明的纪事诗唱和。

几位举人和县令唱和,本来没什么奇怪的,但是,几位举人显然是有选择的,而且尤其要把这件事写进县志,就有些奇怪。显然,这次似乎可称之为雅集的事件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味。

仵魁、杨丕孟、党丕禄、侯树屏和雷景遇是合阳最先与清廷合作的一批士人。在这些人中间,党丕禄以举人的身份接受大顺政权防御使任命,在李自成败亡之后,回到合阳,又与某士绅发生纠纷,应该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受到庄曾明的照拂,开始与清廷合作。其他人的情况并不清楚,但侯树屏的传记叙述及其仕宦履历则有些蹊跷。

我们看看侯树屏传记的不同叙述,引之如下:

侯树屏,字建侯,号屺瞻。西平训导凤仪元孙也。公为诸生时,即以孝闻。崇正中遭流寇,其母雷氏方归宁,公仓卒独奉其父。诸生在庠,入城避之。俄闻母家乡砦失守,遂泣请于邑令,启门,急赴母家。道遇寇,被执,告以故,寇曰:孝子也。竟释之。比至,而母已赴井死矣。公痛哭,急营葬。后常书栗版置座右,曰:尔忘尔母耶?泣血终身,节孝俱见前志。

崇正壬午,公举于乡。国朝顺治十三年,除知山西朔州。朔值姜瓖变后,土著者仅八百余丁。于时招流亡,抚凋瘵,期年而称乐郊焉。又以边地祀典缺略,捐俸置礼器,手较《丁祭考议》二卷。余如修学校,禁豪强,慎刑罚,俱见《朔州政略》。十七年,以最迁庐州府江防同知。去之日,百姓攀辕泣送者,数十里不绝。后皆绘象祀之,又崇祀朔州名宦祠。

论曰:公之孝至矣。而其治朔,又何教养并着也。于乎!孝于亲,必忠于君,必慈于众。道固相因而不易者欤!(《合阳县全志》)

侯树屏,字建侯,合阳人。前壬午举人,授朔州牧,迁庐州府佐,未任以终养归。为诸生时,值流寇变起,母雷适归舅氏,仓猝奉父走匿城中。一夕,闻舅砦失守,急诣邑令痛哭求启门出,令感其诚,许之。出遇贼,泣诉以故。贼亦释之。既至,母先已殉节。树屏痛不欲生,常以栗板书“树屏,尔忘尔母耶”七字,置座右,触目挥泪,数十年如一日。其治朔也,值姜瓖残破后,奉檄招集流移,给房舍,散牛具。不二年,垦地数千顷。父在庠,尝采古名宦事实,为《观宦录》,以朂树屏。树屏为循吏,盖本庭训云。(《陕西通志》)

侯树屏,陕西合阳举人,顺治十三年知州。修文庙,置祭器,重建文昌阁祠,及斋房学宅,纂《丁祭考义》、《州志》二书。胸富经史,才优政事。升江南庐州府同知。(《朔州志》)

这里有什么蹊跷的地方呢?《丁祭考义》是宁浤的著作,对于侯树屏来说,宁浤是先生行的,因此,合阳方志称其手较《丁祭考义》二卷。但到了《朔州志》里,就是侯树屏纂《丁祭考义》,这种叙述不是后人的误解。侯树屏的同事朔州学政赵昌期所撰《重修庙学碑记》里也有类似的记载:“盖公积学大儒,夙娴典礼,如所纂《丁祭考义》一书,稽订精确,久颁布雍梁间,至是欲式而行之”。

顺治十三年(1656),侯树屏任朔州知州,其最突出的政绩是招集流民、修建学校、抑制豪强和编纂方志。在《朔州志》里,侯树屏的宦迹只留下修建学校和编纂方志两项,其他被忽略了。这种忽略也有些别样的意味,比如招集流民是希望快速恢复地方,而其原因则是姜瓖叛乱而致清兵屠城。

而如果比较侯树屏和党丕禄,他们两个人的仕宦叙事非常接近,所作所为也完全一致,甚至任职的环境也非常接近,朔州前有姜瓖叛乱,昌邑则有于七抗清。这种接近的叙事才是真正蹊跷的地方,也许可以做如下的推测:侯树屏和党丕禄的任职是负有特殊使命的,通过修改县志、抑制豪强等措施可以掩饰清兵入关后的暴行。

《道光东阳县志》有:“杨丕孟,号振生。合阳人,举人。十二年任,十四年以夫役不应,违误军机,落职。”没有看到关于杨丕孟的其他材料,这似乎是仅存的文字叙述。东阳应该和朔州、昌邑的情形差不多。顺治四年,诸生尹灿聚众抗清,持续到顺治七年。尹灿死后,其下属又坚持到顺治末,以至于三藩之乱起,东阳也是率先响应的地方。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杨丕孟似乎没能完成自己特殊的政治使命。

《合阳县全志》有雷景遇传,引之如下:

雷景遇,字会昌。宋侍郎德骧之后也。敏悟殊绝,读书不拘章句训诂,超然有神解。为制义,绝时蹊。援笔立就,莫不出人意表。明崇正末,学使汪公乔年拔置第一。国朝顺治丙戍,闱中得其文,称为先正典型。拟元,以小误置第四。家素贫,后授四川荥经知县,其清约如故。县与滇南西域界,为茶马货易之地。旧榷以为利,除之,商民大悦。以失上官意,罢归。邑人立祠,刻石颂焉。家居,益肆力文学,日与子弟后学谭经讲艺不辍。合阳科第联翩,盖得其引掖绳削之力居多云。

又据乾隆《荥经县志》,“雷景遇,合阳人。康熙二年任。”这个地方虽然看不到特别的乱象,但南明王朝最后的栖息地确实是西南。

侯树屏、党丕禄、杨丕孟和雷景遇的任职虽然与其政治态度有密切关系,当然,还有另外的原因。在仵魁的材料里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仵魁,在方志里的资料很少,自然,清宫档案里肯定有仵魁的资料,普通人很难见到,因此,仅仅钞《顺治实录》的片段如下:

顺治十六年正月壬子,浙江道监察御史仵邵昕奏言:吏治首重惩贪。近闻有司馈送上官,常礼而外,暮夜之金又数倍焉。且因小事诖误,恫喝勒索,势不得不取之民间。欲其无贪,不可得也。若信赏必罚,立上下互举之法,使下不敢馈,而上亦不敢受,则苞苴绝而吏治自清。下所司详议具奏。

顺治十七年四月丙戌,遣江西道监察御史顾豹文巡按湖北,浙江道监察御史仵劭昕巡按湖南。

顺治十八年三月丁卯,巡按湖南御史仵劭昕疏报:顺治十七年,湖南所属州县、开垦田地共二千八百九十顷七十二亩。下部知之。

十一月甲辰,原任巡按湖南御史仵劭昕,坐贪赂、狂言、诬告虚谎,三法司核奏得实。得旨:仵劭昕着处斩。其馈赂司道等官二十三员,分别议处。

仵魁是顺治九年(1652)进士,这之后的履历我们并不清楚。按照其二甲第五十六名的排位,极有可能是在诸部任职的。在六年后,再次出场时,他就改了名字,叫做仵劭昕。

《大清会典》有:

顺治元年,直省各差巡按御史一员,一年一次更替。七年题准巡按暂行停止。八年题准复差,巡按御史一年六个月,差满更替。十年议准巡按概行停止。十二年,题准复差,巡按于各部院衙门内,不分新旧,理事官、郎中以下,吏部、都察院会同考选,才能清廉、品望素优者,授为御史差遣。十五年议推,巡按所属地方应巡历周遍,以访民生利害,有司贤否。十八年,议准停差。

据此,仵魁在顺治十五年(1658)被任命浙江道监察御史。第二年正月,就有奏疏。这奏疏的主题是合乎其身份的,但是,仵魁所建议的方法显然不是很好的,所谓“上下互举”也就是互相举报,互相告密等等。十七年(1660)四月,仵魁又调任湖南巡按御史。在湖南时间不长,他应该就受命朝廷统计地方开垦田地的数量以及赋税的增减等各种情况。这个工作应该是为湖南湖北分立做准备的。等到十八年(1661)三月,仵魁的统计报告已经上达朝廷。不过,又过了半年多时间,仵魁就以贪赂、狂言和诬告虚谎三项罪名被捕,经过法司的审核,罪名属实,十一月即被处以斩刑。

其实,仵魁的奏疏是顺治十七年上达朝廷的,等到第二年三月,顺治帝已经去世两个月了。这时,八岁的玄烨刚刚开始做皇帝,政事主要是由索尼等四位辅政大臣来处理的。因此,仵魁涉嫌的罪名及其最后处置结果恐怕就与政局的变化有关。

仵魁故事的开头有点像商鞅,一个人困于自己所立的规矩而不得脱身。远在湖南的仵魁贿赂各部的司道官员二十三人,按照他自己的说法,要给上司送礼,就一定要从下面收礼,因此,他肯定也是捞了不少钱。最终,像他自己建议的,上下互举,这些收礼的官员就把他检举了,因此,仵魁就该杀了,而那些举报他的官员则另行处理。

仵魁的故事与侯树屏等人的任职有什么关系呢?这还是要从仵魁之死说起。

与仵魁之死同时,顺治朝旋置旋停的巡按御史制度就废除了,要等到雍正时期才再一次恢复。巡按御史制度的废除,自然不是因为仵魁之死,但由此可以观察清初政局。顺治帝与满洲贵族一直有矛盾,在此背景下,顺治帝设立巡按御史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使用一批青年汉人官吏对满洲贵族有所抑制。这一批青年汉人官员也许可以看做是顺治帝手里的棋子。

等到顺治帝死后,辅政大臣都是资深的满洲贵族,他们显然需要宣泄自己的不满,因此,顺治帝手里的那些棋子就会遭到清理。我想,仵魁肯定不是清廉的官员,而他被举报显然不完全是因为他给二十三位官员送礼,更重要的一面在于他是一个命定的牺牲品。

仵魁,也叫仵劭昕,他作为牺牲品,被砍了头。而与他同年的党丕禄、侯树屏、杨丕孟,最后的结局都不太清楚。只有雷景遇做过一任县令,就被免职,乡居到老。

崇祯十五年(1642)陕西乡试合阳四举人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然而,又似乎还有许多无法言明的,不过,关中甚至更大范围内士绅阶层的内部秩序彻底改变了。顾炎武晚年在关中有很多故事,而其引封建入于郡县的政治制度设想恐怕正是针对这种状况而发。

附录:侯树屏《重修朔州志后序》

朔,云中支郡也。自己丑屠残,室庐毁废,人烟几断。丙申之春,屏受事兹土,见城郭规模,居然名区,而荒凉景象,惨人心目。窃意循览往迹,勉图修复,必文献乎是征,乃询旧志,佥曰:亡矣。搜索数年,得残缺一二册,欲窥全豹无由。幸故老犹有存者,尚能言往昔事。失今不修,足征不益难哉!

岁戊戌,按䑓伊巡省云镇,屏以此上请,首可之。因赐弁言,谕以雅而当,毋华而奇,真而备,毋诞而疏。屏不辞谫陋,即拟竭蹶从事。适有州卫裁并之议,命尚未下。因思州与卫分民而治有年矣,一旦裁而并之,是又一番开辟也,可不叙述以志沿革。且事有尚需申请厘定者,何敢造次入编?今里甲赋役粗有次第,始与绅衿中老成博洽者,共襄厥事,汇编入帙,至其分卷列目,一依旧志为式。即所谓雅者、当者、真者、备者,未必有合,然所谓华者、奇者、诞者、疏者,务戛戛乎去之,期无负上䑓之教云尔。

载考州志,创自州守李君邦直。踵而修之,则有毕君鸾、许君尔忠。最后为翁君应祥,皆一时名流,称著作手。屏何人斯,敢为效颦?但以数年前,朔之蛊坏已极,而今又值亨屯之始,不可以使后之人无所取征焉。故僭为编次,以作传闻之邮。若夫兴革惩劝,窃亦有志,奈力弗逮何?请以俟后之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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